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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规定,****于2025年8月4日组织召开****风电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一)项目概况
****风电场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省**市**县牛庄乡**山区内。
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包括:风电场工程建设9台单机容量2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2.5MW。
项目建设总工期20个月,2023年11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程序,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