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询价实施方案2025.9.8原灰)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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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询价实施方案2025.9.8原灰)交易公告
作者:黄贤东
分类:交易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8 14:20:00
所属商铺:****商铺

****向国能e电平台承销商进行询价销售,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粉煤灰询价实施方案2025.9.8原灰)

2.取货地点:****鲁西新区

3.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数量(吨) 最小交易量(吨)
原灰 20000 2000

4.报价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0元 / 仅支持线下

5.**上架时间:2025-09-08 14:30:00

6.报价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5-09-08 17:59:30标书代写

7.报价时间:2025-09-08 15:00:00 至 2025-09-08 18:00:00

8.取货日期:2025-09-09 10:00:00 至 2025-10-09 10:00:00

9.询价方式:线上

10.成交判定:以“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的规则对报价客户进行排序,最终成交以二次谈判的结果为准。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贤东

2.联系电话:135****3005

3.发布单位:****

4.技术支持电话:010-****5425 或 010-****5432



4.竞价说明

4.1粉煤灰量:本次竞价二三期粉煤灰量暂估原灰20000吨,细灰2500吨,粗灰7500吨。客户报价时不可低于暂估总量的10%。****电厂2025年10月9日止实际产量为准。

4.2在报价过程中弄虚作假、串通报价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列入采购人的不诚信投标人,今后不再与之进行任何方面的**。

4.3****公司签订2025-2026年度发电副产品销售合同且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客户参与报价无效。****集团限制准入的客户不允许报价。

5.实施方法

5.1竞价参与范围

5.1.1投标人必须是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5.1.2投标人必须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并对购买到一、二、三期粉煤灰做《固体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并完成备案、公示工作。向招标人提供备案版《固体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两份及电子版。

5.1.3被****列入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6.竞价规则

6.1投标人需按照国能e电平台格式据实填写申报价格和数量。成交判定规则“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

6.2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报价时间上交,非报价时间概不受理,逾期未交者视为自愿不参与本次竞价,本次竞价期间不予分配粉煤灰购买量。

6.3参与粉煤灰竞价的投标人需申报底价价格和粉煤灰数量。申报价格以原灰10元/吨;粗灰底价3元/吨;细灰底价18元/吨。申报价格取整数,最小变动单位为1元/吨,低于底价为无效报价。中****公司分配方案为准。

7.销售价格和中标人确定规则

7.1中标人

按报价由高到低录取前30000吨粉煤灰的量,“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

为中标人。投标人投标量少于预估量时,按所有投标人中标。

7.2中标价格

所有中标人加权平均值A作为本次竞价期间的销售价格,A值为整数值(四舍五入)。每个品种的销售价格单独计算。

7.3如果所有投标人都低于标的价格,本次招标作废,需重新招标。

7.4中标人每天完成基本拉运量,基本拉运量=中标客户当期中标量/当期天数。基本拉运量作为考核中标人完成基本拉远任务的最低标准。因电厂产量不足造成中标人无法完成基本拉运量时免于考核。基本拉运量每次竞价结束后在调度群进行公布,由中标人参考并根据自身情况安排派车计划。中标人需要在前一天向发电部报送第二天的拉运计划车数,由发电部安排第二天的派车调度计划 。

7.5实施粉煤灰(原灰)促销措施:中标客户粉煤灰(原灰)承运量≥150吨/天,当日粉煤灰结算单价在销售单价基础上优惠1元/吨;中标客户粉煤(原灰)灰承运量≥250吨/天,当日粉煤灰结算单价在销售单价基础上优惠2元/吨;中标客户粉煤灰(原灰)承运量≥350吨/天,当日粉煤灰结算单价在销售单价基础上优惠3元/吨;中标客户粉煤灰承运量≥450吨/天,当日粉煤灰(原灰)结算单价在销售单价基础上优惠4元/吨。以此类推进行优惠,但粉煤灰(原灰)最低优惠价格不突破1元每吨。承运量=基本拉运量+因促销多拉运量。

7.6中标后1天内购灰卡内余额不得少于2万元,否则系统自动拒绝入厂,后果自负。

8.投标方式

8.1****公司签订合同的投标人,且在销售平台上注册后,方可竞标。

8.2请各投标人在国能e电服务平台进行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投标无效。

8.3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可以修改。

9.风险控制

9.1参与本次报价即视为认同竞价期间所执行的粉煤灰价格,认可粉煤灰质量和购买量分配方案,故不存在上述三方面的争议。

9.2在竞标平台竞价购买粉煤灰的投保人,对本竞价实施方案内容及条款均已知悉、理解并认可。

9.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报价,****公司制定出符合市场行情的合理价格。如投标人联合串通故意操纵价格,将永久取消其参与竞价的资格。

9.4每个考核周期内,中标人要完成考核周期内基本拉运量。因中标人的原因,完不成拉灰量,每吨考核15元。原灰考核周期为1天,粗灰考核周期为2天,细灰考核周期为5天,每个竞价周期结束后由发电部进行汇总,营销管理部下发考核通知。直至扣除全部****公司列为****公司名下的车辆6个月禁止拉灰)。

9.5投标人报价后,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申请放弃本次中标资格,则视为本次竞价不参与,并处以取消后续一年竞价资格的处罚。

9.6在本次粉煤灰竞价销售期间,粉煤****电厂实际生产量为准,执行时间到期,进入下一轮的竞价。根据销售方的生产实际情况,销售方随时有权重新竞标或终止销售行为,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9.7****公司出现环保事件、造成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公司造成****公司列为不良投标人,不能参与粉煤灰的竞标。

9.8在本次粉煤灰竞价销售执行期间,如果开始执行5天后当地粉煤灰市场价格上下变动幅度大于本次粉煤灰竞价的15%时,可以重新询价。如波动幅度不超出15%范围,执行时间可以**,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9.9甲方不保证发电副产品的任何物理化学指标,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中标方承诺在报价时已知悉合同产品的特性,不对产品质量提出任何异议。

9.10甲方销售给乙方的发电副产品,最终接受单位应具备再加工、利用等相关经营资质,贮存场所等符合环保要求,乙方定期向甲方报送综合利用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环保标准。

10.一切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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