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委托****对**佘家湾段公路改线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佘家湾段公路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将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佘家湾段公路改线工程;
2、项目概况
**佘家湾段公路改线工程路线起终点位置唯一,无比选路线,路线起点于佘家湾刘法官庙顺接省道S301,起点桩号K0+000,路****小学,与**大道顺接,终点桩号K1+571.121。路线中间控制点:刘法官庙、井沟、交警大队。
**佘家湾段公路改线工程路线全长1.571km,大部分路段属于**,涵洞339米/7道,等级公路平面交叉1处;
项目全线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二级道路标准,双向两车道,路基8.5米宽,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332.21万元。
项目于桩号K0+450处开始与拟建十巫北高速公路**南互通连接线工程平行,中间由3~4.5m宽绿化带隔开,至终点桩号K1+450处与拟建十巫北高速公路**南互通连接线工程交叉合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https://pan.**.com/s/16z1rRaEWizudszojIoifMgpwd=m7bu 提取码: m7bu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查阅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方式如下:
https://pan.**.com/s/1Yz3QR0DmM655HuRCOGD0FQpwd=divu 提取码: divu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接收公众意见,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0719-****383
七、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鲁磨路306号中建三局鲁巷片危房改造项目3栋4层(1)号5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150****0887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