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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要求****水厂扩建(三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水厂扩建(三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水厂扩建(三期)位于**市**市龙渊街道沙潭村,地块东侧隔现状道路为**溪,南侧和西侧为自然山体,北****处理厂。工程为扩建建设生产类,****处理厂构筑物、建筑物、道路、绿化、管道及边坡等。本项目工程规模3.0万m3/d,建成后整厂总处理规模6.0万m3/d。本次征地面积58228m2(另有涉及一期占地面积 2320m2在本项目实施),项目总建筑面积4501.68m2,总建筑物占地面积3830.00m2,建筑密度10.6%,总构筑物占地面积8493.50m2,容积率0.125,绿地率30%。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9299hm2,其中永久占地6.0548hm2,临时占地5.8751hm2;其中永久占地分别为建构筑物区占地1.2324hm2、道路及配套设施区占地1.3730hm2、绿化区占地1.2961hm2、边坡区占地2.1533hm2,临时占地分别为项目部占地0.0970hm2、临时堆土场占地0.2060hm2、弃渣场占地5.5721hm2。
本项目总工期为25个月(2025年3月~2027年3月)。工程估算总投资17772.8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13596.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解决。建设单位为****。
****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47.69万m3;其中开挖土石方总量143.98万m3(其中表土0.27万m3、土方5.97万m3、石方35.29万m3、砂石102.38万m3、沥青层0.07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3.71万m3(其中绿化覆土2.56万m3、石方0.96万m3、砂石0.19万m3);综合利用自身土石方1.42万m3;借方2.29万m3(绿化覆土)商购解决;工程产生余方142.56万m3(其中土方5.97万m3、石方34.33万m3、沥青层0.07万m3、砂石102.19万m3),余方中土方、石方和沥青层共40.37万m3外运至两处弃渣场回填(其中1#弃渣场回填11.00万m3、2#弃渣场回填29.37万m3),砂石102.19万m3拍卖处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工程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为486t,新增水土流失量448t。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其中工程建构筑物区、弃渣场区和边坡施工区为主要水土流失来源;在工程施工中,应对上述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治,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1.9299hm2;其中永久占地为6.0548hm2,临时占地为5.8751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即2027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取土(料)场。工程借方2.29万m3绿化覆土商购解决,通过向合法料场商购解决。
六、基本同意表土**利用方案。根据现场调查及测量,耕地区域剥离表土厚度为30~50cm,草地区域剥离表土厚度为20~30cm。主体工程区占用耕地面积5167m2,剥离表土0.20万m3;2#弃渣场占用草地面积2840m2,剥离表土0.07万m3;总计剥离表土0.27万m3。主体工程区剥离的表土临时堆置于临时堆土场,表土堆置期间,表面采用密目网覆盖并撒播草籽,周围采用填土编织袋防护,临时堆土场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沉沙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用于后期绿化覆土;2#弃渣场区剥离的表土结合施工时序直接用于堆置区域顶部复绿覆土,无需临时中转堆置。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本工程设置两处弃渣场。1#弃渣场占地面积2.2802hm2,行政区划属于**市道太乡吴墩村,位于G322国道K242+290吴墩1号桥的北侧山坳里;2#弃渣场占地面积3.2919hm2,行政区划属于**市塔石街道上坞村,选址林岭线下方的山间凹地。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4个防治分区:
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3.8015hm2,包括建构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和绿化,扣除施工场地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绿化覆土、雨水管线、透水铺装、综合绿化、下凹绿地、雨水花园、铺设草皮、密目网苫盖、钢板铺垫、洗车平台、临时排水和沉沙、钢板拦挡等措施。
Ⅱ区—边坡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1533hm2,****水厂边坡等占地面积。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绿化覆土、边坡截排水工程、边坡复绿、密目网苫盖等措施。
Ⅲ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4030hm2,包括红线外的项目部和临时堆土场、红线内的施工场地(位于主体工程区内)等占地面积。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撒播草籽、项目部临时排水、施工场地防护、临时堆土场防护等措施。
Ⅳ区—弃渣场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5.5721hm2,包括2处弃渣场等占地面积。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绿化覆土、挡渣墙、弃渣场截排水工程、恢复林地、框格植草、撒播草籽、密目网苫盖、洗车平台等措施。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066.49万元(其**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202.42万元),工程措施费407.68万元,植物措施费505.84万元,临时措施费93.86万元,监测措施费19.33万元,独立费用33.88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费4.15万元),基本预备费5.90万元,****水厂,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0元)。
十、其他事项。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要据此做好主体工程施工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衔接工作,加快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或者项目弃渣点发生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三)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应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监理,并须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加强重点区域监测。监测实施方案、季报等成果按规****水利局****水利局各一份,监测总结报告应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六)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有关资料,并按规定向我局报备有关验收材料。
(七)**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重点检查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水土保持招投标内容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建设过程中,重点检查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理、监测及方案变更工作开展情况;完工后,督促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检查可充分运用遥感监管、会议检查、现场核查“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现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检查全覆盖,每年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水利局
202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