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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32960M | 建设单位法人:刘玉枫 |
| 戴宽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杭****开发区纬三路 |
| 年产20254吨2,4-二硝基氯苯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 |
| 经度:120.859482 纬度: 30.15284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4-02 |
| 绍市环审〔2021〕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32960M001V |
| 2020-07-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200 |
| 3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93296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086989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218253R | 竣工时间:2024-11-01 |
| 2024-12-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23 |
| 2025-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amino-chem.cn/about-us/press-releases/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254吨2,4-二硝基氯苯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254吨2,4-二硝基氯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硝基氯苯为原料经过硝化反应、分层、中和洗涤之后得到最终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处理:工艺洗涤废水经车间内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纳入厂区3000t/d厂区污水站处理;其它废水纳入厂区3000t/d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排入泰盛1.5万t/d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处理厂。 在本项目地下水上下游布设水质监测井,可按地下水走向厂区内布设三个永久性的地下水监测井,主要记录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污染物浓度。 2、废气处理 (1)工艺废气:硝化反应废气进入浓硫酸喷淋吸收塔(也为生产工艺的一部分)吸收2,4-二硝基氯苯后,再与静置、分离废气及中和尾气一起进入三级尿素水溶液(分别为酸性、中性和碱性)喷淋吸收系统,通过“一级酸性尿素喷淋+一级中性尿素喷淋+一级碱性尿素喷淋”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储罐废气 硫酸雾、氮氧化物:两级碱洗+15m高排气筒排放。 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液封罐+两级水洗+RTO废气处理系统+25m高排气筒排放。 (3)污水站废气:经“光解+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工艺处理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危废仓库废气:经“光解+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工艺处理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风机风管进出口设消声器,冷冻机设减振器,消声器。 4、固废处置:****公司进行“点对点”综合利用,用于生产98%硫酸产品;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拟出售综合利用。依托公司**的750m2的危废暂存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处理:本项目全部废水纳入厂区3000t/d污水站预处理后排入泰盛1.5万t/d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 厂区地下水上游布设有1个永久性地下水监测井,下游设有2个永久性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定期监测。 2、废气处理——本项目工艺废气及储罐废气的处理工艺与环评阶段一致。污水站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处理工艺较环评阶段进行了调整。 3、噪声:已落实。在选购设备时,优先采购低噪音设备。主要生产设备位于厂房内,利用墙体进行隔音。风机、冷冻机、泵等噪声较大设备设置减震垫、隔声罩等。 4、固废处置:废酸委******公司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委托****处置。本项目未设置工艺洗涤废水预处理装置,故不产生环评分析的废活性炭。企业将废包装材料列为危险废物HW49(900-041-49),委托****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企业现有的750m2危废暂存库暂存。 |
| 1、废水处理——废水的总体处理去向与环评相符,有所调整的是工艺洗涤废水不经车间内预处理直接进入厂区3000t/d污水站处理。 2、废气处理——本项目污水站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的处理措施较环评进行了调整,将环评的“光解+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工艺调整为“次氯酸钠溶液吸收+碱吸收”工艺。企业对此调整进行了情况说明:根据 2025 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判定voes 光解(光氧化)及其组合净化技术为低效类,故对污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的处理工艺进行了调整。上述废气处理工艺的调整在企业新项目《****污水分类处理改造绿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P108 页中有相应的说明(详见附件)。 3、固废:环评分析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实际企业将废包装材料列为危险废物HW49(900-041-49),以加强对废包装材料的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设备:接收釜2只;稀硫酸中转槽3只;密闭式过滤器1只;浓硫酸吸收塔—PP塔(Ф1200×7880);尾气吸收塔—PP塔(Ф1200×7880)。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设备:接收釜及稀硫酸中转槽已拆除;密闭式过滤器2只;浓硫酸吸收塔—碳钢衬四氟塔(Ф1000×9649);尾气吸收塔锈钢塔(Ф900×12800)。 |
| 部分生产设备的数量、材质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优化及调整,不影响项目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7.02 | 1.96 | 69.36 | 0 | 0 | 68.98 | 1.96 | |
| 53.616 | 1.57 | 58.35 | 0 | 1.872 | 55.186 | -0.302 | |
| 10.053 | 0.29 | 4.085 | 0 | 0.351 | 10.343 | -0.06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3.94 | 0 | 0 | 0 | 0 | / |
| 48.62 | 0.29 | 51.86 | 0 | 3.24 | 48.91 | -2.95 | / |
| 0 | 0 | 6.82 | 0 | 0 | 0 | 0 | / |
| 66.66 | 0.0054 | 66.92 | 0 | 0.52 | 66.665 | -0.515 | / |
| 1 | 厂区3000t/d污水站 | 泰盛1.5万t/d污水站进水标准 | 采用“水解+沉降+A/O+二沉”处理工艺,目前运行正常,运行负荷约50%(1500t/d),有能力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78t/d)。 | 厂区污水站出水池出口pH、色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硝基苯类、苯胺类、挥发酚、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对硝基氯苯、总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 级标准 | |
| 2 | 泰盛1.5万t/d污水站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等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35mg/L限值要求,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限值70mg/L进行控制。 | 泰盛1.5万t/d污水站采目前运行正常,运行负荷约50%(7500t/d),有能力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78t/d) | 泰盛1.5万t/d污水站排放口污水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色度、苯胺类化合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挥发酚、硝基苯类、对硝基氯苯的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排放限值;总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类限值要求。 | |
| 3 | 雨水排放口 | ****区委办****区委办 {2013)147号文件 )中标准,即pH:6~9,CODcr<50m g/L,无明显色度 | 厂区清洁雨水通过厂区北侧****园区河道。雨水监测间设有切换阀门及自动留样装置。 | 雨水排放口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浓度最大值均满****区委办****区委办【2013】147号文)中的标准 |
| 1 | 工艺废气处理装置 | 工艺废气氮氧化物、硫酸雾、硝基苯类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 | 硝化反应废气进入浓硫酸喷淋吸收塔(也为生产工艺的一部分)吸收2,4-二硝基氯苯后,再与静置、分离废气及中和尾气一起进入三级尿素水溶液(分别为酸性、中性和碱性)喷淋吸收系统,通过“一级酸性尿素喷淋+一级中性尿素喷淋+一级碱性尿素喷淋”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符合环评内容。 | 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出口(2#DA019)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氮氧化物、2,4-二硝基氯苯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储罐废气处理装置 | 储罐废气处理装置出口(3#DA002)硫酸雾、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RTO废气处理装置出口(6#DA011)臭气浓度、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酚类化合物、苯胺类、甲醛、硫酸雾、苯乙烯、氯化氢、非甲炕总经、甲苯、甲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从严值。 | 硫酸雾、氮氧化物:两级碱洗+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符合环评内容。 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液封罐+两级水洗+RTO废气处理系统+2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符合环评内容。 | 储罐废气处理装置出口(3#DA002)硫酸雾、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RTO废气处理装置出口(6#DA011)臭气浓度、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酚类化合物、苯胺类、甲醛、硫酸雾、苯乙烯、氯化氢、非甲炕总经、甲苯、甲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从严值。 | |
| 3 | 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 | 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污水站废气处理工艺较环评进行了调整,将环评的“光解+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工艺调整为“次氯酸钠溶液吸收+碱吸收+15m高排气筒(DA006)”工艺,装置为2套,一开一备。 | 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出口(4#DA006)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 4 | 危废堆场废气处理装置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危废仓库废气的处理工艺较环评进行了调整,将环评的“光解+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工艺调整为“次氯酸钠溶液吸收+碱吸收+15m高排气筒(DA007)”工艺。 | 危废堆场废气处理装置出口(5#DA007)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墙体隔音、减震垫、隔声罩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主要生产设备位于厂房内,利用墙体进行隔音。在选购设备时,优先采购低噪音设备 ;对泵等高噪声设备 设置减震垫。 | 厂区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该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根据环评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 值进行现状水质情况的评价 | 厂区地下水中,pH、氯化物(Cl-)、耗氧量最大值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限值;氨氮最大值3次检测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1次检测超过了IV类标准限值。 |
|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和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酸、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应控制在l5387.94t/a 以下,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利用(其中废酸送******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 号)执行;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 应控制在0.2t/a 以下, 并委托相关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投放,并及时清运处置。2021 年7月1日前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2001 )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 36 号)执行; 2021 年 7月1日后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执行。 | 1、因本项目未设置工艺洗涤废水预处理装置,故也不产生环评分析的废活性炭。此外,环评分析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实际企业将其列为危险废物HW49(900-041-49)。 2、企业已建立了固废台账制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企业现有的750m2危废暂存库暂存。该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3000t/d污水站的南侧,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暂存。暂存库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并用环氧树脂进行防腐处理,地坪往内侧倾斜,内侧设有集水沟,收集的废水纳入暂存库北侧一座地下集水池(容积约1.5m3)内,再通过管廊泵至厂区3000t/d污水站处理。暂存库设有“次氯酸钠溶液吸收+碱吸收+15m废气高排气筒”的废气处理装置。 4、废酸委******公司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委托****处置。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分局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 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已落实。 1、企业已建立了日常安全、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制度。 2、本项目事故废水依托企业现有的事故废水应急系统收集,其中厂区北侧设有1620m3的事故应急池、厂区东侧设有1000m3的事故应急池,合计2720m3。 3、企业于2024年10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于2024年10月24****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30604-2024-143-H。 4、企业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等综合应急演练。 |
| 工艺洗涤废水含有较高的硝基苯类,拟先单独收集在车间内进行预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废水纳入3000t/d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其它废水纳入厂区3000t/d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排入泰盛1.5万t/d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全部废水纳入厂区3000t/d污水站预处理后排入泰盛1.5万t/d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废水的总体处理去向与环评相符,有所调整的是工艺洗涤废水不经车间内预处理直接进入厂区3000t/d污水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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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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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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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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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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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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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