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XC-02-01等地块局部调整》公示 |
| 发布日期: 2025- 09- 08 11 : 46 |
|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XC-02-01 等地块局部调整》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10月7日。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 联系方式:0577-****4866 一、 用地规划调整 1、图则61 ①结合酒水产业发展需求及实际产业类型,将 MX-01-05、MX-01-08、MX-01-09、MX-01-10 地块用地性质优化为 M2 二类工业用地,MX-01-06 地块优化为商业用地,同时依据已上报的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范围,对本图则中五处地块范围进行优化,同步调整各地块指标。 ②为强化酒谷及环文祥湖区域商业氛围,构建沿泰庆南路连续的商业活力界面,将原停车场用地 MX-01-06 地块功能及范围优化为商业用地,其原停车场功能远期拟调整至**路沿线布局。 ③依据酒**市设计中远期发展需求分析及酒谷整体高程研究成果,对**路及规划支路道路线型进行优化。 ④因**路及规划支路道路线型调整,原MX-01-01、MX-01-02、MX-01-03、MX-01-08 地块范围将产生变化,鉴于上述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线外,本次调整予以取消。 2、图则63 ①依据城市设计酒谷片区产业发展需求及环文祥湖服务配套提升规划,拟将 MX-01-14 地块优化为 MX-01-14-1、MX-01-14-2 两个地块。其中 MX-01-14-2 ****中心,用地性质优化为商业用地。相应优化MX-01-14-1地块范围,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②因顺水溪**路至泰庆南路段实施暗渠改明渠工程,规划控制该河段(**路至天关山路)两侧各 4 米范围为河岸绿带,承担河道边坡防护及步行绿道功能。同步依据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方案及顺水溪改线成果,对 MX-02-02-6、MX-02-02-5 地块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③鉴于酒水产业园酒类生产企业集中,其生产废水需单独收集处理,不得与市政生活污水混排。本次规划在泰庆南路与 G235 国道交叉口周边新增MX-02-03****处理厂,以削减酒水制造废水污染负荷。 ④依据酒**市设计远期产业布局、开发时序及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本次调整将天关山**侧 MX-02-02-3、MX-02-02-4、MX-02-03、MX-02-04-1 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 E2 农林用地。 3、图则187 ①根据边坡研究,优化原XC-03-12地块边坡,后续采用挡墙形式布置。相应优化相邻的XC-03-03地块范围,用地指标保持不变。 ②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线范围,优化产业园东片用地范围,确保用地处于开发边界内。故合并XC-03-02、XC-03-05、XC-03-06地块为XC-03-02地块,合并XC-03-04、XC-03-07地块为XC-03-04地块。 4、图则188 ①根据边坡研究,优化XC-02-01地块范围,用地性质及指标保持不变。 ②新增XC-02-02用地,调整用地性质为M1/M2工业用地。 ③根据边坡研究,局部优化XC-02-18、XC-02-19两边坡范围衔接场地间高差以确保后续实施性。 5、图则190 ①根据边坡研究,合并原边坡XC-02-22地块至XC-02-09地块,优化相邻XC-02-08地块范围,地块指标保持不变。 ②根据边坡研究,XC-02-11地块西北侧因与道路高差增加一处边坡用地,顺延XC-02-22地块编号至此。 ③结合道路实施性与开发边界范围,优化园区三路道路红线向北局部偏移至开发边界内,并结合边坡相应优化XC-02-11、XC-02-14地块范围,指标保持不变。 附件:公示图.zip ****规划局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