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广场路交叉路口东北角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市山门北路6-1号08号 | |
| 项目名称 | **省****溪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项目-**路及**支路**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4日9时00分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地址:**市宁川西路3#、****区华岩北路20号 | |
| 投标报价:****3102.22元 | |
| 工期:109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付林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15750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2022年卫国路(**道-翔云道)翻修改造工程 2、****开发区铁路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大清**北路工程EPC总承包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企业奖项:1、2022年卫国路(**道一翔云道)翻修改造工程荣获2023年度**省优秀市政公用建设工程 2、2022年银河路(城建界-102国道)维护提升工程荣获2023年度**省优秀市政公用建设工程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地址:**省**市**市青龙西路**城小区1-A幢8015、**省**市**县庐城镇**北路199****幼儿园幢 | |
| 投标报价:****1281.63元 | |
| 工期:109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刘云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744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永乐路(明湖大道-龙兴路)工程总承包项目 2、**新区银山路、长江路改造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企业奖项:1、**新区银山路、长江路改造工程荣获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杯”(市优质工程) 2、永乐路(明湖大道-龙兴路)工程总承包项目荣获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杯”(市优质工程)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地址:**省**市**市青龙西路**城1-B幢6001号、**省**市**区华**路168号 | |
| 投标报价:****9986.50元 | |
| 工期:109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盛丹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6423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大学科技园(一期)金**路(常合高速南~河海大道)市政工程总承包 2、星港路(K0+000-K1+930)市政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企业奖项:1、****大学科技园(一期)金**路(常合高速南~河海大道)市政工程总承包荣获2024年度**市市政优质工程 2、枫尚路(**大道-**二路)**工程荣获2024年度**市市政优质工程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未见联合体成员签章,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未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公司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项目名称与本项目名称不一致,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附录1,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附录1,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第3.1项第(2)条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1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朱工(招标人)、黄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317(招标人)、0563-****938(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