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Ameco纯电动厢式运输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Ameco)。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内容:Ameco纯电动厢式运输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1.2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Ameco****公司)
2.1.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1)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纯电动厢式运输车框架协议的采购;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有效期内的预估数量(10台)为参考量,此数量不是协议期限内的承诺采购量,Ameco不承诺任何采购量,具体以实际下单量为准,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下单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投标总价的100%,总金额超出时,Ameco有权终止本框架协议,且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框架协议将由Ameco与投标人签署,由Ameco****公司向投标人下订单、付款,投标人向Ameco****公司交付车辆以及开具相关抬头名称的原始发票。Ameco****公司如下:Ameco**、Ameco**、Ameco**、Ameco**、Ameco**、Ameco内蒙、Ameco**、Ameco**、Ameco**、Ameco**、Ameco**、Ameco**、Ameco**(交付地为**,开票抬头为**)
(5)车辆购置税的申报:车辆购置税的申报工作,由投标人代Ameco完成,并将完税证明交付Ameco。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直接参与投标,不涉及此项)。
3.3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车辆购置税相关的承诺书。
3.4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5须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6须按****制造厂出具的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厂直接参与投标,不涉及此项)。
3.7供应商所投车型已进入工信部公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
3.8****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黑名单供应商,非****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11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不被采购人接受;最高限价为 280 万元人民币(含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2025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法:填写附件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iulei2@ameco.****.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5.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5.3 递交地址:**市**区首都机场路2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6.1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及方式:Ameco将在投标截止日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获取的投标人。标书代写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Ameco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Ameco指定联系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首都机场路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电话:010-****3198
联系人邮箱:liulei2@ameco.****.cn
九、附件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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