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资金的通知
高新区、各乡镇、湖东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
根据《****财政厅 ****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农〔2016〕52号)、《****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4〕88号)、《****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现行资金和部分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湖财农〔2025〕53号)、《****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和部分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任务清单的通知》(湖农发〔2025〕28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积极开展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登记工作,现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已****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目前全区补贴面积已统计汇总,****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2025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给予补贴的面积为116325.86亩,合计应补贴资金****4000元,亩均123.48元。现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农户,同时清算收回曹小毛2022年度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46.96元。
二、发放形式
****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通过浙里基财一键直达统一发放到户。
三、其他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不得虚报、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不能遗漏农户应有的补助,切实保障农户的利益。发现问题,情节严重的,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并列入黑名单,取消下年度补贴资格。对审核工作不严,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2025年**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2025年**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 序号 | 乡镇 | 补贴面积(亩) | 补贴资金(元) | 清算金额(元) |
| 1 | 高新区 | 18849.35 | ****531.79 | - |
| 2 | 织里镇 | 33101.24 | ****365.19 | 246.96 |
| 3 | 八里店镇 | 13343.96 | ****721.45 | - |
| 4 | 道场乡 | 6767.63 | 835671.85 | - |
| 5 | 妙西镇 | 9573.95 | ****197.88 | - |
| 6 | 埭溪镇 | 14481.60 | ****197.51 | - |
| 7 | 东林镇 | 20208.13 | ****314.33 | - |
| 合计 | 116325.86 | ****4000.00 | 246.96 |
注:每户补贴面积保留两位小数后补贴资金也需保留两位小数,因此每户实际补贴资金之和与总面积*标准得出的资金数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