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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犬只留检场管理办法》,**区犬只临时留检所接收流浪犬1只,有关情况见下表,现予通告。对流浪犬自通告之日起7日内(包括节假日)无人认领的,按无主犬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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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
**区养犬登记点 0756-****708,**临时留检场所联系人 唐海平 137****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