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实施好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遴选实施主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资金概算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全部用于支持粮油、大豆类耕、种、防、收(含烘干)等服务,全县全程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0.55万亩,此面积为折合面积,按照该系数计算A=0.35A1+0.26A2+0.13A3+0.26A4。其中,A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含育秧)、防、收(含烘干)各环节服务面积,补助标准分别为耕30元/亩,种(含育秧)30元/亩,防10元/亩,收(含烘干)30元/亩,同一地块补助不超过123.64元/亩。
包一:关外片区(**、**、通泉、擂鼓、曲山、陈家坝、桂溪、都贯)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任务面积不低于4500亩(折合面积),补助金额不超过556380元,其中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
包二:青片河片区(青片、白什、马槽、坝底、白坭、漩坪)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任务面积不低于500亩(折合面积),补助金额不超过61820元,其中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
包三:白草河片区(片口、桃龙、小坝、开坪、禹里)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任务面积不低于500亩(折合面积),补助金额不超过61820元,其中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
三、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1月-2025年12月底。
四、遴选主体数量
每个包遴选1个服务主体。
五、申报对象
县域内外正式登记注册,具备履行本实施方案中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供销**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六、申报条件
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七、申报资料
(一)**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见附件1);
(二)对拟申报的服务内容提出的实施方案(包括时间、规模、地点安排等);
(三)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资格相关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事社会化服务证明材料、机械操作手证书、专职的技术人员身份证、机具证书复印件、数据终端监测设备证书复印件,场地等图片,所有图片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服务主体鲜章;
(四)其他有益于实施该项目的相关辅助材料。
八、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具备服务能力、符合项目要求条件的服务主体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一式3份交到****3号楼207农经管理站(**镇云盘中路45号)。联系人:方文,联系电话:****007。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止。
(三)评审时间:2025年9月15日09:30(**时间)。
九、遴选程序
按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承担单环节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资格和服务能力评审(评分表见附件2)。本项目遴选方式采取各包兼投,但不兼中。按照包1至包3的顺序进行评审,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当出现某投标****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时,则按评审得分结果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取下一名中标人。遴选结果按程序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规定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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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