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宏核新能源有限公司靖宇10MW光伏扶贫电站危废暂存间、危险品库房建设项目环2025-09-08

审批
吉林-白山-靖宇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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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W****电站危废暂存间、危险品库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0MW****电站危废暂存间、危险品库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82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 编:135200

项目名称

******10MW****电站危废暂存间、危险品库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市**县赤松镇**河子村南侧****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省****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县赤松镇**河子村南侧****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东经127°3′7.906″,北纬42°34′19.84″。****于2017年3月17日取得了《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审字(表)〔2017〕08号)批复。为满足企业生产需求,企业外购两座一体化成品库房,用于暂存废变压器油及废太阳能电池板,预计年暂存规模为废变压器油0.13t,废太阳能电池板0.15t。项目总投资1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工作人员由厂区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故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为危废暂存间、危险品库房,不产生生产废水。因此,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废变压器油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需严格落实密闭储存措施,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为风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安排专人定期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本项目建成运营后,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暂存的废太阳能电池板及废变压器油。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库房功能不同,按照相关要求采取不同的防渗漏等措施,确保污染物不会进入土壤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六)鉴于本项目在储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环境局****分局)

初审:林海洋 复审:彭龙涛 终审:程强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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