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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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5-09-08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采购代理机构)受 **** (采购人)委托,就 **市**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市**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1.2 项目编号:****

1.3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00)

1.4 采购需求:**市**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详见采购需求。

1.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通过上级自然**主管部门验收或通过专家评审为止,具体时间进度安排以上级自然**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中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响应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截止磋商之日起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请供应商于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1时30分(**时间,下同)、下午14时-17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市**区太**路389号**和睿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逾期采购文件不予出售。文件费2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提交响应文件地址:****(**省**市**区太**路389号13楼)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以U盘形式承载)。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将不接收其响应文件。

5.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9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启地点:****(**省**市**区太**路389号13楼)

6.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信息

6.1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其他补充事宜

7.1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2 为减少供应商响应负担,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3 采购人邀请全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磋商会议;未按要求出席的,视为其同意磋商结果。

7.4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8.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华路465号

联 系 人:李

联系方式:/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太**路389号13楼

项目联系人:孙泽宇

联系方式:187****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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