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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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

(二)各主管部门及相关申报单位限额推荐,我校推荐限额待系统显示再另行通知。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个人代表作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四)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1965年9月1日之后出生),青年项目不超过35岁(1990年9月1日之后出生),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五)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六)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不需要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推荐渠道

(一)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其中中央驻豫单位和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转制科研单位、代管单位等通过省科技厅申报;

(二)****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农高区、****开发区通过管委会申报;

(三)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三、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报送纸质材料。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政务服务网(http://www.****.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cn/)”填写项目申报书。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将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备案。

四、受理时间

我校申报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13日16:30。逾期提交的项目将无法进入校内初审。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申报书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请各项目申请人、****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相应权限;系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中心: 0371-****4111

(二)项目指南咨询

省科技厅规划政法处: 0371-****7334

校内申报事宜联系人:殷如昕

科研外事处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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