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张玲玲委员: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表彰优秀医务人员的建议》收悉。****卫生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当前表彰政策依据
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对表彰奖励项目的数量和频次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1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项目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个。这一规定旨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防止表彰过多过滥,确保表彰活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同时,同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定期开展,一般每5年开展1次,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周期设置有助于保证表彰活动的连贯性和长效性,避免频繁表彰导致**分散和表彰效果弱化。在表彰名额方面,****工作部门、市(自治州)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其名额原则上个人不超过150名,集体不超过60个;以县(市、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其名额原则上个人不超过80名,集体不超过30个。**县已于2021年申报过“8.19”中国医师节表彰,2026年才能达到申报表彰项目资格条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会持续留意国家与省级表彰奖励政策的动态变动,强化和上级部门的交流,联合县人社局一同力争在2026年申报医务人员表彰项目。
****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