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电视 |
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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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智慧屏5SE 75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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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否 | 是 | 是 | 75寸。1、面板类型:MiniLED面板,能提供更好的亮度和对比度,2、分辨率:需达到真4K,即3840×2160分辨率,有效像素840万。3、刷新率:选择240Hz,画面更流畅,动态画面不易拖影。4、色域:DCI-P3色域大于90%,如能达到93%或更高更好,色彩更鲜艳真实。5、控光分区:有控光分区为佳,数量越多越好,如120个以上,可使画面明暗对比更精准。6、音响设计:有独立腔体音响更好,能提供更饱满的音效。7.运行内存3GB+1GB,机身内存64GB。8.厚度75-77mm一体成型金属机身。搭载小艺同源AI大模型。需挂墙,配备挂架并安装。报价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税金、安装所需辅助材料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要求送货上门,安装到指定位置并调试好,质保5年,3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如不能按时供货并完**装,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符合以上参数的产品证明材料(不限于官网截图、检测报告等)、产品合格证书。为保证商品质量及采购人权益,报价商品以参考品牌为主,如中标供应商只为低价中标,而不考虑采购人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货物以次充好,我方拒绝接收,投标方免费调换货品,直至我方满意为止,不能达成共识则自****公司成交,由此使我单位延误使用,我们将投拆供应商恶意竞争,影响采购正常工作。本次采购询价参照市场价,最低价不作为中标唯一标准,要求本地企业送货上门服务,不接收快递,付款周期为1年之内,如遇财政资金紧张付款周期可能长于1年,请供应商知悉。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764581)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