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辆大型普通客车转让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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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辆大型普通客车转让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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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名称 | 27辆大型普通客车转让项目 |
| 转让底价(万元) | 172.737 |
| 挂牌日期 | 2025-09-08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9-12 |
| 资产概述 | 27辆大型普通客车转让项目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9-08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44,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以转让方实际开票为准。 2.转让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3.转让标的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标的所涉及的车牌不涉及本次交易,车辆进行过户时直接进行销户处理。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5.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6.如车辆成交后年检、保险过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保险不支持变更、过户。 7.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时须按照转让方制定的《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准备踏勘资料并进行踏勘,踏勘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5****4933。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交易中心,《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8.转让标的证载权利人****集团****公司办理本次转让标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过户手续等。 9.本次转让标的中10辆中通LCK6121HQN****车行驶证证载权利人为**煤****公司,**煤****公司为**鲁西聚酰****公司的曾用名,车辆行驶证未及时变更;6辆宇通ZK6127HE****车行驶证证载权利人为****公司,****公司为****公司的曾用名,车辆行驶证未及时变更。 10.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11.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兴评报字(2025)第0868号、第0869号、第0870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承诺函》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761887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集团****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聊****开发区鲁西化工总部驻地 | ||
| 法定代表人 | 王** | 注册资本(万元) | 191017.245100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071479T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 批准日期 | 2025-05-27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公司、****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大客车资产的批复、关于同意鲁西化工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公务用车的批复 | |
| 转让方名称 | ****集团****公司****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聊****开发区****集团驻地 | ||
| 法定代表人 | 武建勇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9802290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 批准日期 | 2025-05-27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公司、****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大客车资产的批复、关于同意鲁西化工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公务用车的批复 | |
| 转让方名称 | **鲁西聚酰****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集团驻地 | ||
| 法定代表人 | 任保敏 | 注册资本(万元) | 85000.000000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08268XR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 批准日期 | 2025-05-27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公司、****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大客车资产的批复、关于同意鲁西化工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公务用车的批复 |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聊****开发区****集团驻地 | ||
| 法定代表人 | 姜吉涛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000000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95092U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 批准日期 | 2025-05-27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公司、****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大客车资产的批复、关于同意鲁西化工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公务用车的批复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89****6423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华穗路406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B座8楼全层 |
| 交易机构网址 | www.****.com |
| 补充披露信息 |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