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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 名称: | 关于龙溪DQHP-02-02地块项目总平面预审方案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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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龙溪街道办提出办理位于**县龙溪****经济**社、******社位于罗竹岭、指挥部、大坑(土名)地段龙溪DQHP-02-02地块项目总平面预审方案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龙溪DQHP-02-02地块项目总平面预审方案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由1栋1层厂房、2栋3层厂房、1栋2层厂房、1栋1层仓库、1栋4层宿舍(内含5G通信基站)、1栋2层门卫室和1个地下室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80316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803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626.13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28592.36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11.9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占地面积48221.96平方米,建筑系数60.04%,绿地率15%,容积率1.6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1.79%(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4.30%),机动车停车位425个(其中大车车位114个,折算系数2.0),非机动车位82个。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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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