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349/2025-00082 | 生成日期:2025-09-08 |
| 青生发〔2025〕114号 | 关键字:|
| 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
青生发〔2025〕114号
****关于国家高速G0611**至**公路**省扁都口至门源段公路(K0+000—K27+700
**境内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省****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国家高速G0611**至**公路**省扁都口至门源段公路(K0+000—K27+700**境内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青交建﹝2025﹞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国家高速G0611**至**公路**省扁都口至门源段公路(K0+000—K27+700**境内段)(项目代码:****)位于海北州**县境内,为**工程,全长15.176公里。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工程全线共设置桥梁6663.5m/8.8座,其中特大桥6137.7m/2.98座,大桥620.33m/3.34座,中桥130.75m/1.5座,小桥22.04m/1座;隧道6638m/2.5座,其中特长隧道5496m/1.5座、长隧道1143m/1座;停车区1处。
二、项目总体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及其规划环评、国家产业政策和**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草原局《关于同意国家高速G0611**至**公路**省扁都口至门源段建设项目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林保许准(甘)〔2024〕64号)同意工程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管理局《关于同意建设G0611**至**公路**省扁都口至门源段及国道569曼德拉至**公路小**至宁缠垭口段公路的函》(祁园青管函〔2021〕8号)同意工程在**山国家公园**片区一般控制区内建设。我厅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最大程度缓解和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山国家公园**片区一般控制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须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及自然**部、生态环境部、****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规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建设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应主动与生态保护红线主管部门做好衔接,依法依规处理好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相关施工场地设置须严格控制在主管部门许可的占地范围内。不得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场、拌合站。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设计,采取永临结合、控制**施工便道宽度、优化利用现有道路等措施,合理避让和减少工程占地,严格控制隧道**施工开挖面,严禁超范围施工。优化全线挖填方平衡设计,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排向生态环境敏感区外的指定弃渣场,加强弃渣场管理,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施工中做好工程施工场地草皮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施工中减少对沿线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原植被生态恢复。强化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及时对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补救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物料堆场等临时占地须远离水体设置。设备冲洗等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工程弃渣前将渣坑内积水抽出,用于周边洒水降尘。优化跨水体桥梁设计施工,桥墩施工采取围堰等措施,弃渣和泥浆应及时进行清理处置,泥浆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倾倒至河道水体,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河道中挡水围堰,恢复河道连通性。隧道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隧道施工。隧道施工做好超前地质预报,遵循“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原则,采取超前预注浆堵水、开挖后补注浆等措施,尽可能减少隧道涌水量。隧道涌水经多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隧道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等,不能完全利用****处理厂。施工期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运营期停车区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司乘人员采用环保厕所,定****处理厂处理。各类废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硬化、洒水降尘等“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施工物料集中堆放,采用苫盖等措施。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施工机械和车辆,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物料运输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对已开挖的裸露场地,在不施工时应加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加强隧道施工爆破产生的粉尘控制。运营期停车区采用清洁能源供暖。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采取减振、隔音等机械降噪措施。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公路两侧红线外50米内和50米外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和1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产生的废建材集中收集回收后分类利用,不能利用的沉淀池污泥、废混凝土块、废石料等按要求送指定弃渣场处置。隧道弃渣作为路基填料、路面材料和混凝土骨料进行利用,不能利用的按要求送弃渣场。车辆机械在城镇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运营期停车区等配备垃圾收集设施,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跨越水体的桥梁应设置加强加高型防撞护栏、警示标志、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等设施,确保区域水环境安全,加强径流收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管理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四、你公司应认真履行项目实施中各环节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督和指导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项目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
(****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在项目施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条款和责任规定,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设施落到实处。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
(二)项目设计阶段,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将项目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设计文件中,根据批复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核定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概算。
(三)项目建设阶段应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施工承包合同。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和《**省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指南》要求,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标段施工单位应在进场施工前,主动与标段所在地州、县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对接,确保施工期全面落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四)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做好项目水、大气、声环境、生态等监测工作。鼓励本项目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州、县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施工期应编制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包括生态环境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监理及监测、环境管理、接受生态环境监管等情况,定期报生态环境部门。
(五)工程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回应公众关于项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重新报审。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3至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环境局加强对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原文和项目环境影****运输厅,****运输厅在项目实施中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同时分别送海北州、****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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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