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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48456U | 建设单位法人:耿宝童 |
| 张云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无 |
| 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二期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共青团路9号 |
| 经度:119.00635 纬度: 37.8832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24 |
| 东环审〔2024〕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48456U001V |
| 2021-11-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00 |
| 5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48456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48456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中科****公司 |
| ****0702MA94G4N79K,****0502MA3EQ0X23Y,****0321MA3MBLG28Q | 竣工时间:2024-09-10 |
| 2025-05-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09 |
| 2025-08-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id=53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处理国模: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50000吨/年(含油沾染物32000t/a、沾油废铁桶(罐)1000t/a、沾油砂类5000t/a、沾油废脱硫剂5000t/a、废活性炭6000t/a、无法热处理的HW49类废物1000t/a)。 2.原料仓库占地面积1252.8m2。 | 实际建设情况:1.处理规模: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10000吨/年(含油沾染物6400t/a、沾油废铁桶(罐)200t/a、沾油砂类1000t/a、沾油废脱硫剂1000t/a、废活性炭1200t/a、无法热处理的HW49类废物200t/a)。 2.①原料仓库分为3部分,北侧为HW49类存储车间,占地180m2,用于本项目接收49类原料存储;中部为危废暂存间2,占地324m2,用于自产初筛分含油杂物暂存;南侧为HW08类存储车间,占地748.8m2,用于接收08类原料存储。②热处理车间2新增热处理进料前物料暂存区用于HW49类危险废物进入间歇炉前暂存物料,占地面积128m2。实际HW49贮存面积为180+128=308m2,实际HW49贮存面积为180+128=308m2。 |
| ①原料仓库分为3部分,北侧为HW49类存储车间,占地180m2,用于本项目接收49类原料存储;中部为危废暂存间2,占地324m2,用于自产初筛分含油杂物暂存;南侧为HW08类存储车间,占地748.8m2,用于接收08类原料存储。②热处理车间2新增热处理进料前物料暂存区用于HW49类危险废物进入间歇炉前暂存物料,占地面积128m2。实际HW49贮存面积为180+128=308m2,相较1252.8m2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含油沾染物:破碎+间歇热处理炭化;②沾油废铁桶(罐):撕碎+间歇热处理炭化;③沾油砂类:间歇热处理炭化;④沾油废脱硫剂:间歇热处理炭化;⑤废活性炭:间歇热处理炭化+活化;⑥无法热处理的HW49类废物:预处理(分选)。 | 实际建设情况:①含油沾染物:破碎+间歇热处理炭化;②沾油废铁桶(罐):撕碎+间歇热处理炭化;③沾油砂类:间歇热处理炭化;④沾油废脱硫剂:间歇热处理炭化;⑤废活性炭:间歇热处理炭化+活化;⑥无法热处理的HW49类废物:预处理(分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1#锅炉燃气废气治理设施:低氮燃烧器;4#挥发废气治理设施:碱喷淋+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备用);5#挥发废气治理设施:碱喷淋+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备用);7#热处理废气治理设施:低氮燃烧+SNCR脱硝+急冷+碱喷淋+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 无组织废气: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装置区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已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 2.废水:氧化+絮凝+沉淀+气浮+过滤+吹氮+厌氧+好氧处理;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 4.固废:废铁、废砂、废脱硫剂、软化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电池、废催化剂、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碱液、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实验室废物(过期实验药品、药品包装瓶、废试剂、废水在线监测等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物)、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废布袋、热处理残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集中收集后送入一期热处理装置自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1#锅炉燃气废气治理设施:低氮燃烧器;4#挥发废气治理设施: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生物滴滤备用);5#挥发废气治理设施: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生物滴滤备用);7#热处理废气治理设施:低氮燃烧+SNCR脱硝+急冷+碱喷淋+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 无组织废气: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装置区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已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 2.氧化+絮凝+沉淀+气浮+过滤+吹氮+厌氧+好氧处理+芬顿;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 4.固废:废铁、废砂、废脱硫剂、软化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收集后依法规范处置;废电池、废催化剂、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碱液、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实验室废物(过期实验药品、药品包装瓶、废试剂、废水在线监测等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物)、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废布袋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新****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集中收集后送入一期热处理装置自行处理;含油沾染物热处理残渣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置。 |
| 1.废气:①新增热处理进料前物料暂存区产生的储存废气,热处理车间2中HW49类危险废物进入间歇炉前暂存于热处理进料前物料暂存区,会产生储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生物滴滤备用)”处理后,通过25米高4#挥发废气排气筒排放。HW49类实际贮存面积为308m2,HW49类原料接收量不变,设计年贮存量不变,污染物产生量不变。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新增储存废气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含油沾染物破碎废气、沾油废铁桶(罐)撕碎废气、间歇进出料废气、尾渣暂存区废气、废活性炭筛分包装废气、热处理进料前物料暂存区产生的储存废气、来料储存废气与回收油储罐呼吸废气排放前治理措施由“碱喷淋+生物处理(活性炭吸附备用)”改为“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生物滴滤备用)”,新上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替换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并作为常用设备,生物滴滤装置改为备用设备,均为环评批复的可行技术,不降低废气污染物治理效果。结合本次验收检测,4#挥发废气排气筒、5#挥发废气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环评预测值,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4#挥发废气排气筒(DA004)、5#挥发废气排气筒(DA001)废气排放前治理设施常用、备用进行调换,治理效率没有降低,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2.废水:项目实际建设废水治理设施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工艺发生变动,由“氧化+絮凝+沉淀+气浮+过滤+吹氮+厌氧+好氧处理”改为“氧化+絮凝+沉淀+气浮+过滤+吹氮+厌氧+好氧处理+芬顿”,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增加“芬顿”治理工艺,废水治理工艺加强,不属于重大变动。 3.固废:环评过程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有废滤布,同时由于废气治理设施变为活性炭吸附脱附,新增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滤布、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新****公司处置。项目新增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6479.012 | 832.3 | 27310 | 0 | 0 | 27311.312 | 832.3 | |
| 3.7 | 0.099 | 3.799 | 0 | 0 | 3.799 | 0.099 | |
| 0.056 | 0.002 | 0.058 | 0 | 0 | 0.058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3 | 0 | 0 | 0 | 0 | / |
| 4.647 | 0.203 | 4.85 | 0 | 0 | 4.85 | 0.203 | / |
| 4.579 | 5.134 | 9.713 | 0 | 0 | 9.713 | 5.134 | / |
| 0.652 | 0.366 | 1.018 | 0 | 0 | 1.018 | 0.366 | / |
| 7.907 | 7.978 | 15.885 | 0 | 0 | 15.885 | 7.978 | / |
| 1 | 低盐段废水处理设施 | **市****公司接管标准 | 低盐段废水处理设施 | 检测结果能够满足**市****公司接管标准 |
| 1 | 1#锅炉燃气废气治理设施:安装低氮燃烧器 | 颗粒物排NOX、SO2、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1级;SO2:50mg/m3;颗粒物:10mg/m3;NOX:100mg/m3)。 | 1#锅炉燃气废气治理设施:安装低氮燃烧器 | 颗粒物排NOX、SO2、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1级;SO2:50mg/m3;颗粒物:10mg/m3;NOX:100mg/m3)。 | |
| 2 | 4#挥发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碱喷淋+生物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备用) | 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I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4#挥发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碱喷淋+生物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备用) | 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I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
| 3 | 5#挥发废气治理设施:碱喷淋+生物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备用) | 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5#挥发废气治理设施: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生物滴滤备用) | |
| 4 | 7#热处理废气治理设施:低氮燃烧+SNCR脱硝+急冷+碱喷淋+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 | 颗粒物、NOx、SO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二噁英类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 7#热处理废气治理设施:低氮燃烧+SNCR脱硝+急冷+碱喷淋+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 | 颗粒物、NOx、SO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二噁英类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隔声间,进口消声器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隔声间,进口消声器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 **全。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设置重点污染防治区已做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定期开展了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建设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布设了土壤监测点位,编制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处理的 HW49类危废,其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本项目废铁、废砂、废脱硫剂、软化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电池、废催化剂、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碱液、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实验室废物(过期实验药品、药品包装瓶、废试剂、废水在线监测等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物)、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废布袋、热处理残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集中收集后送入一期热处理装置自行处理。 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处理的HW49类危废,其收集、贮存、转移、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本项目废铁、废砂、废脱硫剂、软化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收集后依法规范处置;废电池、废催化剂、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碱液、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实验室废物(过期实验药品、药品包装瓶、废试剂、废水在线监测等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物)、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废布袋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新****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集中收集后送入一期热处理装置自行处理;含油沾染物热处理残渣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置。 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应按照项目原料、中间产物、产品及工艺性质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依托现有512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1)本项目已修订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370505-2024-081-L。本项目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制定周密的救援计划,而在灾害发生的时候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以及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可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2)本项目已建设有完善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可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
| 依托****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一期)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基础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一期)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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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