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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罗阳街道办提出办理位于**县罗阳街道东北路14号地段罗阳街道2025(储备)8号用地项目总平面预审方案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罗阳街道2025(储备)8号用地项目总平面预审方案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拟建1栋4层商业楼,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9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8.71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428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70.7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298.34平方米,架空面积72.3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20.12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4.13%,绿地率13.02%。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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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