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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县城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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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5条款的第8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省****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招协通[2017]08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招标”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协会关于发布《****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的通知(黔招协〔2025〕35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下浮一定比例后,向招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5条款的第9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要求人员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要求人员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 特此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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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9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