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铁门队部院区整修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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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公司研究,决定对****铁门队部院区整修项目以竞争谈判方式采购,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铁门队部院区整修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选取一家供应商,对铁门队部院区的围墙、地面、仓库等位置进行整修。

2.建设地点:**市**县铁门镇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工 期: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附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项目没有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投标文件中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拒绝****公司****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拒绝****公司、****公司及 ****公司****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单位基础信息、股东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期限:2025年9月8日—9月12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在该期限内的报名将不予接受。

2.现场报名地点:**市**县**路110号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有效营业执照;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现场报名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和《洛****公司)内网》上发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3:00标书代写

2.竞争谈判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3:00

3.会议地点:****一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地址:**县**路11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0168


附件:

书面承诺

致: ****公司****公司

1.我方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公司****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公司、****公司及 ****公司****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7.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8.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招标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9.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做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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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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