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
****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提示函》(2025〕5号)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政策规定要求 ,****监管局对本部门起草印发的行政政策性文件(共4件)进行了逐件审查清理。经过2025年第16次党组会审议,现决定:
一、废止3件行政政策性文件(附件1)
二、修改1件行政政策性文件(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政策性文件目录
2.决定修改的行政政策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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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