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国土**、能源 | 发文日期:2022-07-27 |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7-27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黄自然资函〔2022〕440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68号)、《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等规定,我局受理了**古建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用地涉及**市高新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古建工坊、**古建展示区、研学配套区、****中心、仓储及古建产业链平台,并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照明、环卫及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4.36亿元;该项目已获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古建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黄发改行审〔2022〕79号),并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获取项目统一代码:2207-341000-04-01-707563。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项目用地总面积10.197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0.0835公顷(含耕地3.5724公顷),建设用地0.1141公顷;
****市政府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8年修改)总体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10.1976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用地将通过出让方式供地,根据《****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可不列入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范围,用地单位应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项目应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问题的说明
项目在下一步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好与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现状建筑之间的关系,并符合周边城市景观风貌的控制要求。
六、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同意该项目用地预审,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有效期3年。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