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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国土**、能源 | 发文日期:2023-01-12 |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1-12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黄自然资函〔2023〕15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黄****建设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出具**雨润度假区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规划和用地预审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该项目位于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规划要求,根据《自然**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和《******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0〕34号)的有关规定,不需办理用地预审。
特此函复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