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司利旧PRRU升级改造低成本地下室电梯覆盖服务项目询比失败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2025****公司利旧PRRU升级改造低成本地下室电梯覆盖服务项目(标段编号:****)询比失败公示内容如下:
一、询比结果如下:
本项目无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本次询比失败。
二、否决情况如下:
**市京****公司、******公司、******公司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均未提供2025年2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文件“人员、资格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有)、供应商为其缴纳2025年2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响应被否决。
三、公示时间及公示异议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共3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失败公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廖丹,186****1923。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工,0771-****56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