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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市、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775-****263 ;联系地址:兴****开发区****残联;举报邮箱:****@163.com(县残联)。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关于2025年9月3日办理残疾人证公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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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