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国道G534线**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 | **县新桥镇、策武镇、**镇 | **** | **嘉****公司 | 项目位于**县新桥镇、策武镇、**镇,永久占地面积为46.5038hm 2,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起于**县新桥镇任屋村,顺接既有国道G534线新桥烟草站至犁壁峰段,起点桩号K0+000,于K0+235设左弯偏离老路途径园子山,牛岗村、凹子背、长坑哩、**村、小庄、曾屋、店前、伯公凹、肖坑口、沙坡、曹屋、赖屋、鸡迹坑、河乾叻,终点位于策武镇南坑村及**镇南里村分界处,顺接现状国道G319线黄馆至物流园段(终点桩号K13+281),路线全长13.281公里;全线共设置大桥511.08m/3 座(含被交路分离式立交209.04m/1座),中桥121.12m/3座,桥梁总计632.2m/6座(4座跨越河道),涵洞74道,平面交叉6处,立体交叉1处;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K0+000~K10+400 段为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2米;K10+400~K13+281 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 19.5米;项目临时工程主要有混凝土拌合、构建预制、钢筋加工、弃土场、表土堆场、施工便道和便桥。 | 1.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六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地面冲洗,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临时堆场、道路等作洒水抑尘;跨河桥梁桥面设置径流导排系统,桥梁两端设置沉淀池(兼事故应急池)。 2.混凝土搅拌采用布袋除尘设施处理;施工现场、储料场、弃土场、表土堆场、施工便道等应采取防风遮挡并定期洒水抑尘;土石料等散装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应加盖篷布;各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降尘、抑尘设施,减少 3.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噪声振动较大的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施工车辆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鸣喇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夜间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按规定申请夜间施工许可。 4.施工固废、建筑垃圾等不得随处堆放和进入河道,应及时清理,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路面工程施工完成后,恢复临时施工场地原貌,在可绿化地段实施绿化工程。 6.严格落实各种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