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洪都老厂区收储范围内剩余土地31、3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9-08 17:35 至 2025-09-23 17:3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92272.70 |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02年之前 | 活动历史 | 主****集团生产区及村庄 | |||
| 2002年-2005年 | 活动历史 | 新增4S店,村庄拆除 | ||||
| 2005年-2009年 | 活动历史 | ****集团新增车间(906****材料厂) | ||||
| 2009年至2018年 | 活动历史 | 地块内基本无变化 | ||||
| 2018年-2023年 | 活动历史 | ****集团生产车间陆续开始拆除 | ||||
| 2023年至今 | 活动历史 | 地块内除烟囱(历史保护建筑)外,其余建构物均拆除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公园绿地、行政办公用地、道路等 | 地块详细地址 | ******人民政府 | |||
| 经度 | 115.918597 | 纬度 | 28.626157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1-01 至 2025-09-0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杨唐仪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5716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金源****公司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肖启程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91****9573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贺先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791-****736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市不动产登记大楼17楼、18楼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洪都老厂区收储范围内剩余土地31、32地块位于**省**市**区新溪桥,****中心坐标为E 115.918597°,N 28.626157°,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92772.70 m2(合139.16亩)。地块整体四至范围为:****图书馆、南至**路、****学校、北至洪源泰府小区。项目各地块原均为工业用地,根据****规划局****分局出具的规划图,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规划涉及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公园绿地、行政办公用地(A1)、道路,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及第二类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公园绿地、行政办公用地(A1)、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项目地块现土地所有权人****的委托,我单位承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从严选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省地方标准)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作为本次调查的筛选标准。本地块初步调查工作主要结论如下: (1)地块历史及现状 经调查,本项目31地块内2005年以前功能区主要包括63车间(部分)、铝熔化车间、杂物间、锅炉房、储煤仓库1、储煤仓库2、洪航机械厂、办公楼;2005年地块内**部分区域外租给4S店;2015年左右地块除4S店外原有生产项目全部停产;2018年63车间、4S店拆除;2022年原4S店区域****公司,此后铝熔化车间、杂物间、洪航机械厂、办公楼、锅炉房、储煤仓库1、储煤仓库2陆续拆除。32地块内功能区主要包括部分906****材料厂,2005年之前,地块内主要为居民区、坑塘水面及林地;2005开始居民区拆除、坑塘水面填平,2009年**906复合材料厂;2015年该906复合材料厂停用并于2022年拆除,之后一直作为绿化用地。本项目地块于2023年6月由****收储。 (2)污染识别 2025年1月至3月,我单位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及周边企业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根据污染识别情况初步确定本项目地块内锅炉、铝熔化、机械加工、碳纤维零件生产等相关过程中存在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原、辅材料的遗撒及废气、废渣排放与处理等途径产生污染物,其生产区域仍有一定可能存在未知环境风险。同时对相邻地块进行了重点分析,识别出相应特征污染因子可能通过相邻地块土壤渗入地下水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或粉尘进入地块内造成土壤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识别出的土壤和地下水特征因子有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锡、铜、锌、铝(仅地下水检测)、锰、六价铬、镍、镉、银、pH值、氰化物、氟化物、苯乙烯、砷、铅、汞、苯并[a]芘等22项。通过以上分析,初步确认本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可能性,认为需要进行布点采样工作。 (3)土壤环境监测 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项目组制定了初步采样工作计划并进行了第二阶段入场采样。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59个土壤柱状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2个对照点。现场采集了308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地块内296个,对照点12个)。土壤检测项目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1所列基本项目45项+本地块特征因子pH值、石油烃(C10-C40)、氟化物、锌、锰、银、氰化物、锡等8项,合计53项。经检测分析,地块内土壤各采样点的监测项目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4)地下水环境监测 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设置2个地下水对照监测点。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35项+本地块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二甲苯(总量)、镍、银、锡、苯乙烯、乙苯、苯并[a]芘等8项,合计43项。经检测分析,地块内所有地下水监测点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中石油烃(C10-C40)指标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锡满足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区域筛选值(Tap Water))。 (5)分析检测结果 地块内土壤各采样点的监测指标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地块内所有地下水监测点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中,石油烃(C10-C40)指标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锡满足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区域筛选值(Tap Water)。 依据现有土地利用规划对应的本地块筛选标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