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月,****委托****承担“**市绿色“菜篮子”****基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绿色“菜篮子”****基地(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车站南路8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扩建 30 ****基地 1 处,**标准化鸡舍 8 栋(含蛋鸡舍 6 栋,育雏舍 2 栋)、每栋建筑面积 1930.00 ㎡,总建筑面积15440.00 ㎡;蛋品库 1 座,建筑面积 2160.00 ㎡;饲料库 1 座,建筑面积 2700.00 ㎡;鸡粪暂存间 1 座,建筑面积 1200.00 ㎡;鸡粪烘
干车间 3 座,总建筑面积 4559.00 ㎡。并配套中央集蛋线、中央饲料线(育雏一条,蛋鸡一条),粪污处理设备与传输线,信息集成系统及相应设备设施。,并配套电力、环保、运输等 附属设施。
工程投资:总投资4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联系人:苏工
电话:182****730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