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1.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金属铸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市安海镇前埔村(**省装备制****基地安海园)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5.项目概况:****位于**市安海镇前埔村(**省装备制****基地安海园),占地面积为10694㎡,主要拟从事金属铸件生产,总投资为10000万元,预计年生产金属铸件150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明管密闭)进入东侧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项目废水对****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的冲击负荷很小,****处理厂的正常运行,该废水污染治理措施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2)废气
项目熔化烟尘引至耐高温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6m高排气筒排放;制芯废气统一收集至“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26m高排气筒排放;造型/浇注废气收集至“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26m高排气筒排放;砂处理粉尘、抛丸粉尘和打磨粉尘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6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均应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净化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通过规范操作工艺,车间密闭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应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 A.1 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