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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08
| 项目名称 | 环保技术改造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南**乡孤山村南约2km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鹏志 |
| 联系人 | 张鹏志 | 联系电话 | 139****9063 |
| 项目投资(万元) | 1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9-08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为了实现集中高效除尘,同时降低设备运维成本,石粉仓由集尘罩变更为水雾喷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石粉仓无组织废气采用水雾喷淋装置 | ||
| 承诺:**** 张鹏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鹏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