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9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12日00时00分00秒
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楼道及院墙等维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公司办公楼会议室、楼道及院墙等维缮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公司办公楼会议室、楼道及院墙等维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21.57万元(人民币) | 满足现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的要求,质量验收合格 | 自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 |
| 2 | ******公司 | 21.35万元(人民币) | 满足现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的要求,质量验收合格 | 自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21.8万元(人民币) | 满足现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的要求,质量验收合格 | 自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石婉 | 陕261****13746 |
| 2 | ******公司 | 朱婷婷 | 陕261****29904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张鹏飞 | 陕261****02722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完全响应 |
| 2 | ******公司 | 完全响应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 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9-****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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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省**市**区**西路咸****公司)。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西路127号****业务综合楼
联系人:采购处 李老师
电话:029-****36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高新二路1****银行大厦19层
联系人:姚瑶、代光艳、刘如拉、贾亚妮、王昭、刘昆、张晨、王森
电话:029-****1863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