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拟批准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0万吨水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775
通讯地址:****园区**路东段1****中心(47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 1 | ****年产30万吨水稳建设项目 | **市**县李老家乡310国道与虞贾路交叉口西400米向南200米 | **** | ******公司 | ****年产30万吨水稳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5%。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18666.67m2,本项目在原厂区内建设水稳生产线,不新增用地。主要工艺:外购原料-配料-生产搅拌-成品。扩建后总体工程年生产30万方混凝土、30万吨水稳。 |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骨料堆场扬尘、水泥仓和水稳生产搅拌机扬尘、水稳骨料上料粉尘。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与搅拌机粉尘、骨料上料粉尘一起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车间密闭、物料密闭储存、密闭输送、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经治理后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搅拌站A级绩效指标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搅****搅拌站内设置的水槽内用于搅拌用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注搅拌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日常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后,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营运期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及废收尘布袋;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除尘灰密闭输送返回生产工序回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回用于生产;废收尘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直接带走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厂区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