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效率,****村委托及上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标里镇2025年秋季、2026年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主体。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范围:标里镇全域16个行政村。
(二)项目内容:2025年秋季玉米秸秆打捆收储综合利用、2026年夏季小麦秸秆打捆收储综合利用。
(三)作业要求:机械收获—机械化秸秆打捆—清运离田—秸秆收储—利用。
二、遴选条件
(一)主体资格要求
1.经市场监管部门依****农场、******社或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设备能力要求
1.拥有完善的秸秆打捆、收储机械设备。
2.所有打捆机械设备需安装智能终端监测设备(具备作业时间、位置定位、作业面积自动记录功能)。
(三)打捆经验要求
具有小麦、玉米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经验者优先。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政府提交申报材料及真实有效的证照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审核公示:由镇对上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最终确定实施主体。
4.申报要求:申报主体须符合我镇相关发展规划和有关文件要求,申报主体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主体资格:
(1)申报单位不具备申报要求规定资格或条件的;
(2)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申报的;
(3)申报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欺瞒情况的;
(4)具有其他不宜申报情形的。
四、申报材料
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见附件)。
2. 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对照遴选条件的要求,提供证明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等的佐证资料。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主体如2025年秋季进行打捆,2026年夏季在不低于周边乡镇竞价结果的基础上,标里镇可保证其作业面积不低于2025年秋季的2倍,且该申报主体在2026年夏季剩余作业面积竞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打捆资格。
2.实施主体须缴纳打捆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管理办法在签订协议时约定。
4.实****政府统一调度,特别是机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作业安排。
5.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作业受阻,双方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六、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
(二)报送地址:****政府农综站或****,电话0558-****000,183****3959。
七、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二)****政府网站下载(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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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