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2025 ****技改项目 | **市**市军乐镇迎春村四组 | **** | ******公司 | 一、项目位于**市**市军乐镇迎春村四组(现**市隆丰街道石迎村3组),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504-510182-04-02-172077】JXQB-0229号,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7万元,建设性质为技改。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3#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后重新布局安装生产设备,设置开料区、排钻区、封边区、喷胶区、缝纫区、组装区等;在现有1#、2#生产厂房内进行平面布置优化调整;****建设部分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公辅设施等。 项目技改完成后,全厂家具产能保持5000套/年不变(其中免漆定制家具1500套/年、沙发500套/年、喷漆板式家具3000套/年)。 |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以新带老”措施,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工作。同时,加强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高度重视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废气、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施工安全风险防范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严格废水收集处理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水帘废水定期排入循环沉淀池内,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次技改后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 (三)项目运营期严格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措施并加强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1.木工粉尘 3#生产车间每台推台锯、开料机、六面钻、立铣、带锯等木工设备产尘口设置随产尘口移动的集气软管,同时在封边机PVC条切割处设置集气软管,各产尘点粉尘经集气软管收集后,引至1套中央除尘器(TA006)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本项目要求在2#生产车间每台推台锯、开料机、六面钻、立铣、带锯等木工设备产尘口设置随产尘口移动的集气软管,同时在封边机PVC条切割处设置集气软管,各产尘点粉尘经集气软管收集后,引至1套中央除尘器(TA003)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1#生产车间每台推台锯、开料机、六面钻、立铣、带锯等木工设备产尘口设置随产尘口移动的集气软管,各产尘点粉尘经集气软管收集后,引至1套中央除尘器(TA004)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打磨房三面密闭,进出口一侧设置软帘,打磨粉尘经配套的粉尘收集箱(内设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有机废气 3#生产车间内各溶胶箱密闭设置,封边机热熔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胶房封闭设置,出入口设置软帘,喷胶废气经房间整体抽风收集;以上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密闭管道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5)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本项目要求2#生产车间溶胶箱密闭设置,封边机热熔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冷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同时在集气罩四周设置垂直软帘(或围挡)收集工序废气;以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密闭管道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7)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底漆房、面漆房均密闭设置,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分别经各自漆房内水帘装置处理漆雾后,再集中经2套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TA002)处理达标后,尾气由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认真落实环境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的管理,切实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同时,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 | 项目于2025年9月1****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致和街道东三环路三段999号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6503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