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157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145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19 |
| 标题 | 关于塔庄镇乡村**“产业景区”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塔庄镇乡村**“产业景区”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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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塔庄镇乡村**“产业景区”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塔政函〔2025〕7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塔庄镇乡村**“产业景区”配套工程项目(项目编码:****)建设,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农场农园做公共基础配套提升:对茶口粉干产业街区进行改造提升,路侧茶口粉干文创招牌、灯杆箱、部分特色粉干店招牌制作:连片芋稻轮作园示范整体提升,3D效果芋稻高柱招牌文创精致化改造,基本农田宣传墙更新:梅溪湿地共享驿站提升改造:塔庄镇乡村**公用品牌产业景区视觉识别体系制作安装。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239.97万元,其中**费用224.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49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面设计、景观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九、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5.5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塔庄镇乡村**“产业景区”配套工程工程总概算表
(此件主动公开)
****改革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