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永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燃气炉、热水器配件2000万件、灯饰配件100万件扩建项目(二期)和五金制品年产1700万件扩建项目(一期)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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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795371B谢仲荣
谢仲荣**省**市横栏镇
**省**市横栏镇益辉五路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燃气炉、热水器配件2000万件、灯饰配件100万件扩建项目(二期)和五金制品年产1700万件扩建项目(一期)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61-C3861-燃气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
**省**市横栏镇 ****横栏镇
经度:113.226944 纬度: 22.564167****生态环境局
2025-02-12
中(横)环建表〔2025〕0005号****
2025-02-12180
18****
914********795371B******公司
****0111MA59E80E7M******公司
****0111MA59E80E7M2025-04-08
2025-04-08
2025-08-112025-09-05
http://www.****.com/thread-****167-1-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一期
部分设备未上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燃气炉、热水器配件2000晚间,灯饰配件100万件,铜件(火盖)500万件,铜件(阀体及配件)800万件,铝件300万件,不锈钢件100万件。年产燃气炉、热水器配件2000晚间,灯饰配件50万件,铜件(火盖)450万件,铜件(阀体及配件)720万件,铝件270万件,不锈钢件90万件。
部分设备未上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铜件-喷砂-研磨-清洗-酸洗-清洗-铜保护-清洗-喷漆-烘干-产品;铝件-喷砂-除油-清洗-铝保护-清洗-喷漆-烘干 -产品;不锈钢-喷砂-除油-清洗-喷漆-烘干-产品。铜件-喷砂-研磨-清洗-酸洗-清洗-铜保护-清洗-喷漆-烘干-产品;铝件-喷砂-除油-清洗-铝保护-清洗-喷漆-烘干 -产品;不锈钢-喷砂-除油-清洗-喷漆-烘干-产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该项目营运期不应排放铅或汞。准许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熔化、压铸、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喷漆及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臭气浓度),攻牙度气(颗粒物)。 项目须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熔化、压铸、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氧化物的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熔化、压铸、天然气燃烧废气烟气黑度的排放执行《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熔化、压铸、天然气燃烧废气 T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熔化、压铸、天然气燃烧废气臭气浓度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喷漆及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的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排放限值,喷漆及烘干废气臭气浓度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攻牙废气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需采取相应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项目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氦氧化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环建表〔2008〕0478号和中(横)环建表〔2023〕0021号一期归真后重新分析,重新验收,中环建表〔2008〕0478号和中(横)环建表〔2023〕0021号一期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工序废气、喷枪燃天然气废气、熔化、压铸废气、熔炉燃天然气废气、抛丸工序废气、打磨工序废气。 中(横)环建表〔2023〕0021号二期和中(横)环建表〔2025〕0005号一期项目(本期)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砂工序废气、1号喷漆房喷漆、烘干工序废气、2号喷漆房喷漆、烘干工序废气、3号喷漆房喷漆、烘干工序废气、燃天然气废气、铜保护过程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废气。 熔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喷枪燃天然气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喷淋有效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熔化、压铸废气、熔炉燃天然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喷淋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抛丸工序废气采用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废气采用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砂工序废气采用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号喷漆工序废气采用密闭间负压收集经水帘柜除漆雾后,与喷漆后烘干工序有机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除湿+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3号喷漆工序废气采用密闭间负压收集经水帘柜除漆雾后,与喷漆后烘干工序废气、燃天然气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除湿+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铜保护过程废气以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废气以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情况,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垃圾;边角废料、废塑料包装袋、废纸箱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压铸炉渣、皮漆渣、水性漆包装桶、饱和活性、水喷淋沉渣等危险废物。 对固体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度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其中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石英砂,布袋、水喷淋收集的金属颗粒物,废布袋,废包装桶,一般性废包装物、生产废料)、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水性漆桶,水帘柜废渣,含机油、水性漆的废抹布手套,前处理线表面处理废液,废水处理回用系统产生污泥,废滤材,熔化、压铸工序布袋、水喷淋收集的粉尘,废饱和活性炭、废液压油及液压油桶、压铸炉渣)。 中(横)环建表〔2023〕0021号二期和中(横)环建表〔2025〕0005号一期项目(本期)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8.1t/a,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7.6512t/a(其中包括废石英砂1.764t/a,布袋、水喷淋收集金属颗粒物3.432t/a,废布袋0.54t/a,清洗干净的除油剂、光亮剂、保护剂包装桶0.2466t/a,一般性包装废物1.668t/a,生产废料36.64t/a),交由**市****公司处理;危险废物82.8671t/a(其中包括废机油0.045t/a,废机油桶0.0045t/a,废水性漆桶0.1836t/a,水帘柜废渣4.0559t/a,含机油、水性漆废抹布手套0.054t/a,表面处理废液63.864t/a,废水处理污泥2.4781t/a,废水处理废滤材0.2808t/a,熔化、压铸工序布袋、水喷淋粉尘4.032t/a,饱和活性炭7.8692t/a,废液压油及液压油桶0.1 t/a,压铸炉渣0.325t/a,),均交由******公司处理。 本项目设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做了水泥硬化处理和防渗措施,设有防雨棚,场地周边均设有围堰、拦堵墙,可防止渗漏液外溢,具备防风、防雨、防渗滤功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管理和贮存设施的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729 0 0 0 0.073 0.073
0 0.0724 0 0 0 0.072 0.072
0 0.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4068 0 0 0 14068 14068 /
0 0 0 0 0 0 0 /
0 0.3067 0 0 0 0.307 0.307 /
0 0.4843 0 0 0 0.484 0.484 /
0 0.2574 0 0 0 0.257 0.25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中(横)环建表〔2023〕0021号二期和中(横)环建表〔2025〕0005号一期项目(本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9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横栏镇****公司处理。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枪燃天然气废气处理设施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要求,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喷枪燃天然气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喷淋有效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喷枪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FQ-07272)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要求,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2 1号喷漆房喷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设备(线)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对应排气筒高度的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采用密闭间负压收集经水帘柜除漆雾后,与喷漆后烘干工序有机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除湿+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设备(线)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对应排气筒高度的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3 2号喷漆房喷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设备(线)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对应排气筒高度的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采用密闭间负压收集经水帘柜除漆雾后,与喷漆后烘干工序有机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除湿+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设备(线)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对应排气筒高度的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4 3号喷漆房喷漆、烘干、燃天然气废气处理设施 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的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要求,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3号喷漆工序废气采用密闭间负压收集经水帘柜除漆雾后,与喷漆后烘干工序废气、燃天然气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除湿+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铜保护过程废气以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的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要求,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5 厨房食堂油烟处理设施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食堂油烟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排放口中油烟的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情况,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垃圾;边角废料、废塑料包装袋、废纸箱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压铸炉渣、皮漆渣、水性漆包装桶、饱和活性、水喷淋沉渣等危险废物。 对固体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度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其中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石英砂,布袋、水喷淋收集的金属颗粒物,废布袋,废包装桶,一般性废包装物、生产废料)、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水性漆桶,水帘柜废渣,含机油、水性漆的废抹布手套,前处理线表面处理废液,废水处理回用系统产生污泥,废滤材,熔化、压铸工序布袋、水喷淋收集的粉尘,废饱和活性炭、废液压油及液压油桶、压铸炉渣)。 中(横)环建表〔2023〕0021号二期和中(横)环建表〔2025〕0005号一期项目(本期)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8.1t/a,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7.6512t/a(其中包括废石英砂1.764t/a,布袋、水喷淋收集金属颗粒物3.432t/a,废布袋0.54t/a,清洗干净的除油剂、光亮剂、保护剂包装桶0.2466t/a,一般性包装废物1.668t/a,生产废料36.64t/a),交由**市****公司处理;危险废物82.8671t/a(其中包括废机油0.045t/a,废机油桶0.0045t/a,废水性漆桶0.1836t/a,水帘柜废渣4.0559t/a,含机油、水性漆废抹布手套0.054t/a,表面处理废液63.864t/a,废水处理污泥2.4781t/a,废水处理废滤材0.2808t/a,熔化、压铸工序布袋、水喷淋粉尘4.032t/a,饱和活性炭7.8692t/a,废液压油及液压油桶0.1 t/a,压铸炉渣0.325t/a,),均交由******公司处理。 本项目设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做了水泥硬化处理和防渗措施,设有防雨棚,场地周边均设有围堰、拦堵墙,可防止渗漏液外溢,具备防风、防雨、防渗滤功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管理和贮存设施的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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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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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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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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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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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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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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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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