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浙江程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环形胶芯、50吨闸板胶芯、100台防喷器、200台旋塞阀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台州-玉环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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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687619H/2025-1444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9-09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环评受理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拟对****年产100吨环形胶芯、50吨闸板胶芯、100台防喷器、200台旋塞阀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09-09 08:30

发布时间:2025-09-09 08:30

关于拟对****年产100吨环形胶芯、50吨闸板胶芯、100台防喷器、200台旋塞阀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5]1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100吨环形胶芯、50吨闸板胶芯、100台防喷器、200台旋塞阀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年产100吨环形胶芯、50吨闸板胶芯、100台防喷器、200台旋塞阀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蒋招德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性质



投 资

680万元

建设地点

**市沙门滨港工业城海昌路13号

用 地

2880m2

项目概况

****(原名****公司)因发展需要,企业拟调整产品方案,现有厂区(以下简称“老厂区”)保留混炼胶生产线,取消脚轮生产线,新租用******公司的闲置生产车间2880m2实施项目技改,技改后原用于脚轮生产的平板硫化机大多数搬迁(剩余淘汰)至新租厂房(以下简称“新厂区”),****中心、平面磨床、数控车床等设备,从事石油钻采设备配件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吨环形胶芯、50吨闸板胶芯、100台防喷器、200台旋塞阀的生产能力,技改项目橡胶年消耗丁腈胶100t/a,用胶量相对原脚轮用胶量减少800t/a。项目已于2025年7月28日****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本项目位于**市沙门滨港工业城海昌路13号,500m范围内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西北侧240m处**家园安置房。

超声波清洗废水交由******公司清运处理,喷淋废水近期作为危废处置,远期委托当地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理,不排放,外排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玉****水厂,经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外排。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1、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抛光粉尘、胶合废气、硫化废气;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4、固废:废砂轮、橡胶边角料、抛光集尘灰、废滤芯、一般废包装材料、喷淋废水(近期)、废切削液、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交由******公司清运处理;喷淋废水近期作为危废处置,远期由当地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理,不排放,外排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玉****水厂,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外排。

2、废气:(1)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2)硫化废气/胶合废气:涂胶间密闭设置,采取整体换风;硫化机设置上吸罩,并加装软帘。各类废气分别收集经同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厂房隔声,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废砂轮、橡胶边角料、抛光集尘灰、废滤芯、一般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切削金属屑经静置离心确保石油烃的含量≤3%后,可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喷淋废水近期作为危废处置;废切削液、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再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公告时间:( 2025年9月9日 ~ 2025年9月16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99 传真:****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5年9月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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