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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生态环境关于印发的通知》(常环发〔2024〕9号)文件要求,经县局审核,市局核定,现将**县****公司、**县漆河华晨墙材厂、常****公司、******公司等4家企业结构减排项目减排量的核**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9月17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减排量核**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周若琛, 联系电话:158****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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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