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详情
| 2025规自(密)预选字0005号 |
| **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溪翁庄镇走马庄地块安置房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
| **** |
| ****政府办文第21879号、京**发改(审)[2025]41号 |
| **区溪翁庄镇走马庄MY02-0101-9001~9030 |
| 328223.84平方米 |
| ≤161627.46平方米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一份。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
| 2025-09-08 |
| 2025-09-09 |
证照
用字第号
2025规自(密)预选字0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
核发机关:******委员会**分局
日期:2025年09月08日
|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溪翁庄镇走马庄地块安置房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 |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 项目建设依据 | ****政府办文第21879号、京**发改(审)[2025]41号 | |
| 项目拟选位置 | **区溪翁庄镇走马庄MY02-0101-9001~9030 | |
|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 328223.84平方米 | |
| 拟建设规模 | ≤161627.46平方米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一份。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