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功能性改造工程项目(站外)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广场功能性改造工程项目(站外)
2、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镇建设西路20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0****1835
3、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市芗**漳华****广场3幢303-305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96-****156
4、交易地点:****交易中心(**县****滨路21****中心六楼)
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09:00时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00%~10.00%(含6.00%,不含10.00%)],现场抽取结果K值:9.15%
8、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柒拾柒万肆仟玖佰柒拾元整(含暂列金陆拾万元)【小写:¥****4970元(含暂列金6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方信群 等级: 二级 注册编号: 闽235********00751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9、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公司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编号****的报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控制单价,不符合评标办法第7.1.4条款要求,商务详细评审不通过。
10、评标委员会名单:洪小伟(组长)、林丰崇、郑丽凤、吴亦滢、黄巧奇
11、以上候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9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监督部门: ****建设局、****运输局、****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270、0596-****320、0596-****380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