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受****委托,拟对“PM2.5/O3复合污染来源解析多元融合技术及示范”课题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相关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编号:****
二、比选项目:“PM2.5/O3复合污染来源解析多元融合技术及示范”课题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本项目预算总金额:22.028万元。
四、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PM2.5/O3复合污染来源解析多元融合技术及示范”****工作站1台。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概括及要求”。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比选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3、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参加比选的情形外,存在下列利害关系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
(2)2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本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参加本次比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参加比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以上)等行政处罚(比选比选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比选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按本比选文件要求报名。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1、比选文件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9:00-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com)购买获取。
2、方式:登录****网站(http://www.****.com),在“比选申请人网络报名”板块中进行在线报名。
3、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七、比选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9月12日13:30时(**时间)。标书代写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八、比选地点:**市**区金府路668****中心1201室。
九、本****生态环境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比选人:****
地 址:**市**区芳邻路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1689
比选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金府路支行
账 号:440********00077421
通讯地址:**市**区金府路668****中心1201室
邮 编:610036
联 系 人:何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6322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