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还房项目(二次)施工招标(6-9、14、15号楼剩余工程及 10-13、16、17、19号楼剩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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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还房项目(二次)施工招标(6-9、14、15号楼剩余工程及 10-13、16、17、19号楼剩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还房项目 ****改革局 以遵****改革局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还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播发改审批【2017】14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与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省遵****办事处 **村

2.2 建设规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92亩,总建筑面积140161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882户1097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719平方米,地下建筑28962平方米)。幼儿园1035平方米,公共服务445平方米,道路、绿化等相关设施。本标段仅施工(6-9、14、15号楼剩余工程及10-13、16、17、19号楼剩余工程)

2.3 合同估算价:****55876.62元,总投资: 400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时间2025年09月09日 至**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本项目是 不见面开标。电子标服务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社区苟江大道5号

联 系 人:钱早全

电 话:183****12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广场1栋8-8号

联 系 人:刘燕、何如霞、罗娟

电 话:0851-****8188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地址: **省**市**区人民东路93号 、联系电话: 0851-****5799 )

2025年09月09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6-招标文件.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09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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