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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3年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社区位于107国道以南、迎宾路以北土地两宗,宗地1(**瘟庙街,西至北门街,北至107国道,南至瘟庙街),面积约0.1169公顷;宗地2(**北门街,西至北门街,北至瘟庙街,南至迎宾路),面积约3.474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2月21日开始,****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安士伟 联系电话:031****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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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