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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凤岗县****公司****民政局荣誉军人休养院工程项目于2018年12月竣工验收备案。现**省凤岗县****公司向我局申请退还该项目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该企业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我局劳动监察科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退款。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市**区**街道西外环大道10号
投诉电话:0856-****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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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