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其所拥有的位于**市坞根镇白璧村基本农田以竞价方式进行分块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租赁标的:项目区位于坞根镇白璧村,由2块地组成,总面积约745.773亩,其中地块一为龙兴塘约321.086亩,地块二为革胜塘约424.687亩。
2、有关规定:
(1)河塘使用: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龙兴塘、革胜塘里河水优先由对应的承租方灌溉使用,因种植水稻等农作物要使用农药,对养鱼会造成损失,如造成塘脚河和直路边河鱼类死亡,承租方不负赔偿责任;前门水库全部优先由承租方使用,养殖鱼类由出租方承包。
(2)出租方在承租方租赁期内通电至每个机埠、机房,并给予承租方水泵和电动机等无偿使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保护好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损坏。租赁期满,应保证设备设施完好交还出租方,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出租方在交付标的前,修复好原有的水渠及机埠给承租方使用,修理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4)承租方在种植时产生的电费,出租方在交付标的后水渠、机埠等修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因台风、洪涝、干旱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责任。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险自愿。
(6)承租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用电、机械操作等各类生产安全,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或经各级部门及出租方检查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出现各类事故、纠纷、损失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7)承租****政府给予的种植等补助归承租方享受,出租方不得自留。承租期内若出租方实施农田基础设****政府性项目,承租方必须积极配合,建设期内因项目建设造成无法使用的地块按面积减免租费,青苗补偿属于承租方。
(8)实行“整洁田园”责任,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等按规定回收,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杂草、浮萍、秸杆等不得随意倾倒污染周边环境,否则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限期改正,限期改正后未通过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已收取的当年度租赁费,承租方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式:公开竞价。
4、竞租起始价:
| 地块号 |
地块名称 |
面积(亩) |
竞租起始价 (元/亩﹒年) |
| 地块一 |
龙兴塘 |
约321.086 |
1000 |
| 地块二 |
革胜塘 |
约424.687 |
1000 |
不设保留价,土地租金按田册面积计算,收款收据(不含税)由出租方开具给承租方。
5、竞价保证金:一张报价单需缴纳8万元,若需两张报价单的,需缴纳16万元;形式:现金,不计息;缴纳时间:2025年9月16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缴纳地点:**市坞根镇白璧村村部201室。
一张报价单仅能成交一个地块,成交后的报价单将予以收回,不能对另一地块进行报价,若需成交两个地块,请缴纳16万元竞价保证金,获得2张报价单。
6、履约保证金:
地块一龙兴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
地块二革胜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
7、租赁期限:5年。期满后,出租方将重新公开招租,承租方必须于到期日前清理完毕地上附着物并无损归还标的。
8、标的用途:种植经营等,不得违反各级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区要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作物为水稻、油菜、马铃薯等粮油类作物,不得种植多年生作物。不得破坏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擅自转租给他人(若需转租,须经出租方批准)。如私自种植其它不符合要求的作物或转租,一经发现则解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现抛荒的,视作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一付,分5期支付,首期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付清,下一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租金到期一个月前付清,直至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得以各类理由拖欠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作自动放弃承租权及地上附着物,出租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对标的进行处置,同时由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价(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未报名的竞价方,将无法取得竞价资格,不得参与竞价会。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市坞根镇白璧村村部201室。
联系人:陈莎莎,联系电话:189****0769;
联系人:林行舜,联系电话:159****3978。
4、实地踏勘:不组织,竞价方自行进行实地踏勘。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竞价方式:采取一次性报价的方式进行。
六、竞价会时间、地点、到场人员及资料:
1、时间:2025年9月16日09时00分
2、地点:**市坞根镇白璧村村部3楼会议室
3、到场人员及资料: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仅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竞价保证金(一张报价单需缴纳8万元,若需两张报价单的,需缴纳16万元;形式:现金,不计息)。
竞价方未报名或逾期到达或未按规定提交以上资料的恕不接受;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价方自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的实际情况竞价方应咨询出租方并现场实地踏勘,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咨询出租方及现场实地踏勘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将被认为对本标的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竞价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价方竞得标的后,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竞价结果的效力。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方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3、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破坏性质,或者违法违纪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全负。
八、其他事项:
1、未竞得标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布后统一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及租金(如有)。
2、截止正式竞价报名结束(2025年9月16日09时00分,下同),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价方的,则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方。
3、截止正式竞价报名结束,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价方的,则在不变更公告所列条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竞价方可以报价,其报价在达到或超过起始价(且满足加价报价要求)的,即确定为成交方。
4、截止正式竞价报名结束,未征集到合格竞价方的,则取消本次竞价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租公告同时在农民信箱、****政府及各村公告栏、****网站(https://www.****.com/)公开发布。
十、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请登录****网站(https://www.****.com/)查看,或来人来电咨询。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方:****
地 址:**市坞根镇白璧村
联 系 人:林行舜
电 话:159****3978
2、代理公司:****
地 址:**市**街道川安南路99号佳源壹号北区5幢502室
联 系 人:陈莎莎
电 话:0576-****9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