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消防防火卷帘门增加工程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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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楼消防防火卷帘门增加工程项目公告

因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对我院门诊大楼消防防火卷帘门增加工程项目开展院内比选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门诊大楼消防防火卷帘门增加工程

2.采购内容:对我院门诊大楼1-3楼隔断区域建设符合消防标准的防火卷帘门。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招标采购

4.上限控制价:86967.03元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次项目相关的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国家工程质量标准以及消防标准要求执行。

四、报名及响应

(一)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提交所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标书代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材料;

(2)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按项目实际工程量与国家统一消防标准要求编制的工程方案及报价;

(4****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打印件;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

2.报名人须按照要求将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顺序编排,装订成册密封好(一式两份),收到文件默认具有参加报价意向。

(二)材料提交时间、地点时间

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时间)地点:****2号楼6楼采购办(**市**县宾州镇枫江路111号)

五、公告期限

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时间)

六、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务必于**时间2025年9月12日17:00前送达,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标书代写

2.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资格。

3.报名供应商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报价和施工所需的各项资料,报价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如产生相关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843

监督电话:077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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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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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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