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南**登高天悦北侧住宅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9-09 09:53 至 2025-09-24 09:53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南** | 地块面积(m2) | 98901.68 | |||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活动历史 | 无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傩乡大道南侧,交通北路西侧 | |||
| 经度 | 116.537782 | 纬度 | 27.22426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13 至 2025-09-09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省梦保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 | 单位联系人 | 刘纯瑜 | 单位联系电话 | 157****8174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无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刘纯瑜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7****8174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周芳明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1****345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琴城镇桔都大道23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南**登高天悦北侧住宅地块位于**省******傩乡大道南侧,交通北路西侧,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8901.68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E116.537782°,N27.224263°。调查地块之前历史上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果园、其他林地、旱地、坑塘水面、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科教文卫用地等。我公司于2025年8月进入调查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截止踏勘时间,地块大部分区域为农村自建房,少数区域种植农家蔬菜,裸露土壤未见异常气味。根据****出具的关于该地块的用地规划图,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委托我单位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期地块安全利用提供依据。 ****接受委托后,于2025年8月开展本地块的第一阶段调查,调查结论主要包括: (1)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情况分析,该地块的历史沿革历史上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果园、其他林地、旱地、坑塘水面、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科教文卫用地等,调查中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沟渠、未发现各类槽罐、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 (2)调查期间通过对周边邻近地块分布的情况分析,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及其他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保护目****花园、桔都阳光城、帝景湾、**壹号、盛业**、刘家坑、斜石陂小区、****小学、****小学、登高天悦、鸿业花园、**一品、盱江。 (3)通过对周边区域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及其周边邻近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发现该地块内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相邻区域对地块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规划用地的利用方式下,南**登高天悦北侧住宅地块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建设。 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要求,开展南**登高天悦北侧住宅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是以地块及周边区域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 资料分析: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 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地块内部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果园、其他林地、旱地、坑塘水面、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科教文卫用地等,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 人员访谈:地块及其周边邻近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 综合以上调查和分析认为:调查期间通过对周边污染源分布的情况分析,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及其他潜在污染源。调查地块内部无潜在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后续工作,在规划用地的利用方式下,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利用,南**登高天悦北侧住宅地块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建设。 | |||||